皮耶拉奇概述了其原則:「我呢,提供你生產所需的機器,你呢,就負責生產。
社群媒體的所有者與投放廣告的公司,都可以從家長在網路上所花的時間和關注中得到好處。「只要是做行銷的,都很哈網路上的千禧世代媽媽族群。
然而,不管是處理騷擾問題,或是處理散播危險的假消息,他們似乎都反應慢半拍。她奮力揹起龐大的尿布袋,努力要逗小寶寶對我笑,結果小寶寶反倒哭了起來,讓她超級尷尬。我記得我那嬌小的朋友要把嬰兒車弄下車時,著實折騰了好一陣子。《紐約時報雜誌》報導,明尼蘇達州有個青少女一懷孕,目標百貨就開始寄廣告文宣到她家,內容都是孕婦裝和嬰兒房家具,在她還沒跟爸媽說這個消息之前,就洩了她的底。所有和嬰兒有關的購物,她都用現金交易,捨棄方便與會員的折扣。
一九九○年代的青少年在購物商場遊蕩,消費者文化和身分認同的形成之間有明顯的關聯。帥哥酷妹都穿那種牛仔褲,喝著那種汽水。」 Photo Credit: Depositphotos Q3:如何讓老闆上司看到自己的工作表現? 內向者不比外向者來得耀眼,若遇到嘴巴比較甜、很會邀功的同事,內向的人很容易就會被比下去,顯得沒什麼功勞。
也許處於某種狀態的你無法向老闆上司行銷自己,請別灰心,試著把這些成就紀錄下來,隨時更新自己的履歷,時刻提醒自己並在適當的時候以你的方式表現自己。首先必須先釐清一點:我們來到公司最主要的目的是工作,若能夠交到朋友就是bonus,有位長輩對當時菜鳥的我說「職場上同事都存在著利益關係,看人不能只看表面,也別存著害人的心。然而,在這提倡外向者比較吃香的社會,不管在學校或公司,內向者無疑是容易被忽略的族群,如果你也有總被當隱形人煩惱,今天的文章將和你分享四種職場內向者的生存法則。當你對工作游刃有餘繼而產生興趣,就表示你已有足夠能去表現卓越。
有次同事W拿了一堆文件大力地甩在我桌上,然後以狂吼的方式說了一堆我聽不懂的話,他的河東獅吼音量聲音大得整個辦公室都聽得見,正當大家以為會有一場腥風血雨降臨之時,我很冷靜地說了一句話「你能好好說話嗎?」此時的氣氛頓時降至冰點,W的怒火像被澆熄了般,主管也在此時現身緩頰…… 不隨著對方情緒起舞,是內向者絕對做得到的選擇,當對方無法理性與你進行溝通討論的時候,只有以靜制動方式冷卻對方的熊熊怒火。內向者也可以具有很強的社交技巧,可以參加多人的派對及會議,但過了一段時間,他們會想要回家穿上舒服的睡衣,躺在床上看書。
行銷自己有很多種方式,內向者比較傾向喜歡用文字表達,以我自己來說,我傾向以email 交代工作項目的進度,條理分明及發現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讓上司參考,如此一來上司便可從信裡得知我對工作項目的掌握度及細心度度,不時利用通訊軟體與上司討論工作,讓對方知道自己不只是安靜,我們也很有料。他們更願意將社交能量投入在與較親密的朋友、家人身上,他們也不喜歡衝突,因為與多人對談很可怕,但內向者卻可以很深入地探討問題。朋友曾對我說「為何不吼回去呢?這樣下次他就不敢了。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所以,在了解自己與外向者不同,並不是叫你變成外向的人,而是內向者並不是愛耍孤僻或反社會人格,我們只是很享受獨處的時光,因為這也是內向者充電的方式。
但沈默寡言不表示就該一直默默無聞,若你一直處於「做得很好但沒人知道」又很想脫穎而出的話,是時候該為自己發聲了。從事23年DJ分享他入行前的「夢想工作」是當演員,然而外表及能力並未讓他如願,在一次電台招募活動,他誤打誤撞就當了DJ,開始意識到自己有主持的能力,結果一步一步走到現在。然而,在職場上我們無法避免與人建立關係及溝通,不必試著和所有人做朋友,畢竟這事情強求不來,只需與同事保持友好聯繫,在做得到的範圍內和他們維持盟友關係,不刻意討好也不必擔心被討厭,因為喜歡與討厭這事兒很主觀。Q2:內向者如何與同事共處? 內向的人在職場上容易讓人有種「不好相處」的印象,因為比起閒聊,我們更傾向回到座位安靜地工作。
~蘇珊.坎恩 內向者代言人蘇珊.坎恩在《安靜的力量,從小就看得見》書中引用了大量心理學研究告訴內向者,內向及安靜並不是一種缺陷,內向者其實在社會上很重要,例如內向者雖然不如外向者那麼能出鋒頭,但更具有善於傾聽和同情的能力。」,同樣的問題在23年前問,也許答案就不一樣了。
文:莎瑞絲(搜尋引擎優化師/遠距文字內容創作者,同時也是自媒體網站「莎瑞絲遊牧日記」創辦人,提倡如何在忙碌生活與工作中找到平衡,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模樣,成為更好的自己) 在工作的時候,只要聽到電話響起就會有種壓迫感,也抗拒打電話給客戶,因為跟陌生人聊天讓我感到很焦慮、緊張。若現在問他是否喜歡當DJ,他會毫不猶豫地說「當然喜歡。
在結束一天的工作後,我選擇回家舒服地窩在沙發上看書逗貓,而不是和朋友外出吃飯玩樂。Q4:如何與情緒化同事共處? 內向者大部分的情緒都處於平穩狀態,也不喜歡與人有激烈的言論,但往往內向者身邊總有個急性子、情緒起伏很大大的同事,有時候他們會沒由來地情緒大起大落,其實這並沒有不好,只是大家選擇的溝通方式不同但台北市衛生局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及行政員函釋認定該病患不符合醫療急迫情形,合憲嗎?先告訴大家結論,大法官認為這個行政機關所訂的施行細則與行政函釋違憲,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系爭函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援用。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1項2款及第8條,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註]。另外黃昭元大法官認為,函釋僅為過度限縮,本生並無違憲的問題,性質較像「漏未規定」的情形,就應該規定而未規定的範圍才違憲,同時應有某種日出條款定期要求或督促主管機關填補不足之範圍。而這些調劑行為,經台北市衛生局抽查病歷後,認為毛醫師不具備藥師資格,診所也不是在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遠地區,且也不符合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藥字第1000017608號函所指的醫療急迫的情形。
而從本案大法官的意見書,也可以看得出大法官內部意見其實相當分歧,非常推薦大家至司法院官網閱讀。製表:法操司想傳媒 爭點二:什麼情況下屬於「醫療急迫情形」? 雖然醫藥分業,大法官認為並未侵害醫師的工作權。
部分大法官認為,函釋規範根本沒問題。違反藥事法第37條2項,依同法92條1項,處3萬元罰鍰。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1項2款改為憲法訴訟法第59條。2019年6月14日,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78號「醫藥分業下之醫師藥品調劑權案」,針對藥事法第102條第2項、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藥字第1000017608號函做出解釋。
醫藥究竟該不該分開,其實從醫藥分業制度開始後,爭議不斷。聲請背景:非藥師不能開藥 台北市某婦產科診所的毛姓醫師,在為一名病患診療時,判斷其有醫療急迫情形,故在病患簽屬緊急調劑請求書後,親自為病患調劑藥劑,前後進行過三次診療。本次大法官解釋所遺留的問題 「什麼情形下,醫生可自行調劑藥品?」這個問題,在施行細則及函釋失效後,反而讓醫師們更加無所適從。雖然藥事法第102條第2項,限制醫生僅能「偏遠無藥師的地區」及「醫療急迫」情形下,才能自行調劑藥品,但大法官認為此規定合憲。
大法官意見書內容摘要整理 製表:法操司想傳媒 註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已於108年1月4日修正為《憲法訴訟法》。大法官強調,醫藥分業政策是立法選擇,釋憲機關原則上應予尊重,但有關機關應儘速貫徹社區藥局之可近性與方便性,以保障民眾得及時取得藥師調劑藥品服務之權益。
職業自由違憲審查三階段理論|製表:法操司想傳媒 本案大法官認為,「調劑藥品」屬於醫師執行職業的「方法」與「內容」,在上述三階審查理論中,對於「執行職業自由」的限制。「病人醫療權益維護」才是重點 從大法官解釋中,我們可以看到大法官其實是有意「放寬」醫療「急迫」情形認定。
在制度未完備前,在斟酌醫師例外可以用藥的情形時,應考量病人醫療權益維護的最高利益。爭點一:醫師只能在「偏遠無藥師的地區」及「醫療急迫」情形下才能開藥? 大法官在過去許多的解釋中,皆有提及憲法第15條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人民有從事工作及選擇職業之自由。
但職業自由的限制,因其內容差異,在憲法上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雖然藥事法第102條第2項,限制醫生僅能「偏遠無藥師的地區」及「醫療急迫」情形下,才能自行調劑藥品,但大法官認為此規定合憲。醫藥究竟該不該分開,其實從醫藥分業制度開始後,爭議不斷。另外黃昭元大法官認為,函釋僅為過度限縮,本生並無違憲的問題,性質較像「漏未規定」的情形,就應該規定而未規定的範圍才違憲,同時應有某種日出條款定期要求或督促主管機關填補不足之範圍。
本次大法官解釋所遺留的問題 「什麼情形下,醫生可自行調劑藥品?」這個問題,在施行細則及函釋失效後,反而讓醫師們更加無所適從。而這些調劑行為,經台北市衛生局抽查病歷後,認為毛醫師不具備藥師資格,診所也不是在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遠地區,且也不符合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藥字第1000017608號函所指的醫療急迫的情形。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1項2款改為憲法訴訟法第59條。聲請背景:非藥師不能開藥 台北市某婦產科診所的毛姓醫師,在為一名病患診療時,判斷其有醫療急迫情形,故在病患簽屬緊急調劑請求書後,親自為病患調劑藥劑,前後進行過三次診療。
職業自由違憲審查三階段理論|製表:法操司想傳媒 本案大法官認為,「調劑藥品」屬於醫師執行職業的「方法」與「內容」,在上述三階審查理論中,對於「執行職業自由」的限制。但台北市衛生局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及行政員函釋認定該病患不符合醫療急迫情形,合憲嗎?先告訴大家結論,大法官認為這個行政機關所訂的施行細則與行政函釋違憲,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系爭函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援用。